第一章 总则
1.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ational Olympiad in Informatics, (2005年4月14日印发)NOI)是一项面向全国青少年的信息学竞赛和普及活动,旨在向那些在中学阶段学习的青少年普及计算机科学知识;给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提供动力和新的思路;给那些有才华的学生提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通过竞赛和相关的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的计算机人才。
竞赛的目的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普及。本竞赛及其相关活动遵循开放性原则,任何有条件和有兴趣的学校和个人,都可以在业余时间自愿参加。本活动不和现行的学校教学相冲突,是课外性质的因材施教活动。参加者可为初高中学生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青少年。
2.NOI及其系列活动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3.NOI系列活动包括:
1)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简称信息学奥赛)。以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为单位组织参加的全国性比赛,比赛集中在同一地点在同一时间内举行。
2)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ational Olympiad in Informatics in Provinces, 简称NOIP或联赛)。联赛分普及组和提高组两个组别,分别设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以通用和实用的计算机知识为考试内容,重在考察基础与实用的知识,以笔试为主。复赛为程序设计。参加初赛者须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后才有资格参加复赛。参加NOI的各省都应参加联赛,参加联赛是参加NOI的必要条件。
3)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冬令营(NOI冬令营,简称冬令营)。在每年的冬季假期开展的为期一周的培训活动。
4) 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nternational Olympiad in Informatics, 简称IOI)中国队选拔赛(IOI选拔赛,简称选拔赛)。为参加当年举行的IOI而进行的选拔赛。
5) 参加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由中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代表队代表中国参加每年一次的国际竞赛IOI。
6) 各省组织的培训和竞赛活动以及主办单位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 竞赛的组织
1、NOI及其系列活动由主办单位委托各省与有关单位共同承办,主办单位也可直接组织竞赛。
2.办单位负责经费的筹措、竞赛用设备的准备以及与活动相关的组织工作。任何参赛的省都有义务和权利承办NOI和冬令营。
3.加竞赛的各组队单位负责组织当地的联赛、组队参加NOI、参加冬令营和选拔赛,负责当地青少年的普及和培训。
4.竞赛组织机构及人员:
1)竞赛委员会(Competition Committee,简称CC):代表主办单位负责竞赛组织工作的机构。竞赛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常务委员和委员若干。关于竞赛委员会的构成和职责见《NOI竞赛委员会条例》。
2)科学委员会(Scientific Committee,简称SC):中国计算机学会下设的负责竞赛技术工作的机构,负责竞赛的命题、评测、选拔、培训、带领选手出国参赛等技术工作。科学委员会是NOI的最高学术和技术机构。科学委员会由来自高校的资深的计算机专家组成,专家由中国计算机学会聘任,以自愿者的身份参加工作。各省的计算机专家如条件合适,可以自己提出申请,经审批通过后可被聘为通信委员。大学生或研究生可被聘为学生委员。NOI承办单位当年派2人任科学委员会委员,协助科学委员会完成部分技术工作。科学委员会的构成和工作程序见《NOI科学委员会工作条例》。
3)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简称TC):NOI竞赛期间负责竞赛的技术工作,包括竞赛设备、网络、支持环境等。技术委员会由承办单位派员组成。
4)领队(Delegation Leader):参赛队的负责人,每队一人。领队除负责本队选手的竞赛事宜外,还担任竞赛期间参赛队员的监护人。
5)选手(Contestant):参加竞赛的队员,分规定选手和奖励选手。规定选手是指按照法定名额参加竞赛的选手;奖励选手是指根据奖励规则追加的参赛选手。
6)观察员(Observer):随队参赛的人员,包括教师、学生、特派员、省级奥赛组织者以及对竞赛有兴趣者。
7)观摩队(Observation Delegation):由第二年或第三年将承办竞赛的单位派出的观摩人员。
8)特派员:由省组织单位推荐、主办单位聘任的负责省竞赛组织工作的人员。特派员职责见《NOI特派员条例》
9)省级奥赛组织委员会:省一级为组织奥林匹克竞赛而设立的组织机构,该机构通常由省级科协、省计算机学会和(或)省级教育行政机构联合组成。该机构必须向主办单位备案。
第三章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
1. NOI是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最高水平的比赛,每年举行一次,以省为单位派队参加。这一竞赛记个人成绩,同时记团体总分。
2. NOI安排在每年暑期进行。竞赛日期经主办单位确认后,提前一年公布。
3. NOI各参赛队领队和选手报名表寄送的截止日期为竞赛前40天(以邮戳为准)。领队和选手报名表须有省组队单位盖章和特派员签字方为有效。
4. 每队由1名领队和不超过5名规定选手组成,其中,男选手不超过4名。如有得到奖励名额,则有奖励选手1名。
5. NOI承办单位所在省在竞赛当年可另得到5个奖励名额。如NOI承办单位(或举办地)是中学,除其参加省队选拔外,可获得上述5个奖励名额中的3个。
6. 选手必须为当年在校学生(不含当年暑假高三毕业生,港澳可参照当地学制自定),年龄上限为19岁(以6月30日为截止日期计算)。注册时领队必须向竞赛委员会交付选手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并在上面签名。竞赛委员会负责资格的确认。不符合竞赛条件的选手将被取消竞赛资格。
7. 参赛选手必须是省内按照选拔程序选拔产生的(承办学校奖励名额除外)。不经选拔而由组队单位指定的选手没有参赛资格。各省选拔程序须报主办单位备案。
8. 团体总分前三名、联赛参赛人数最多的前五名的代表队奖励1名参赛选手,参加下届NOI。当团体前三名与联赛参赛人数前五名重选时,不重复计名,即每队至多有一名奖励选手。奖励选手只计个人成绩,其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9. 竞赛的题目由NOI科学委员会确定。
10. 奖项的设定:
1)一等奖的人数为20名,二等奖占参赛总人数的20%,三等奖为30%,其余为优秀奖。
2)竞赛设最佳女选手奖1名。
3)根据各队规定选手的总分评定出团体总分前8名。
11. 竞赛实行七天赛制,即:到达日、开幕日、第一次竞赛日、交流参观日、第二次竞赛日、闭幕日、返回日。
12. 竞赛时间为竞赛日的8:00-13:00;评测时间为13:30-15:00;自我复评和投诉时间从15:30开始。
13. 每个竞赛日有3个赛题,每题100分,笔试题为100分,竞赛个人总分为700分。
14. 交流和参观是NOI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NOI参加者必须参加由承办单位安排的交流项目。交流项目可安排在交流参观日、开幕日和闭幕日。未经主办单位批准不参加活动的选手,将每次扣分100分。
15. 第二个竞赛日结束后,由科学委员会安排竞赛题目的讲评。
16. 观察员和观摩队可参加NOI。观摩队的人数为2-3人。观察员人数由承办单位根据其接待能力确定。
17. 网上同步赛(NOI by the Internet)。
1)NOI竞赛的同时,组织网上同步比赛,旨在给那些不能到现场参加竞赛的选手提供机会。任何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少年都可以报名参加同步赛。同步赛为非正式的比赛。
2)网上同步赛的承办单位为NOI的承办单位或主办单位委托的其他单位。
3)网上同步赛在NOI比赛开始半小时后开始,比赛用时与正式比赛相同。
4)参加同步赛的选手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
5)同步赛的评分标准同NOI。同步赛的获奖选手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第四章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
1.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是在同一时间段内、在不同地点以省为单位组织的全国性的比赛。NOIP是NOI的基础。初高中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可报名参加联赛。
2. 每年10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六下午举行初赛, 11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举行复赛。该年的联赛称之为NOIn联赛,以NOIPn表示,其中n为年份。
3. 参赛者均须交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的数额由主办单位根据竞赛组织成本核定。
4. 联赛的出题范围、竞赛形式及评分标准等由科学委员会制定的联赛大纲确定。
5. 联赛分初赛和复赛。联赛以省为赛区。每个赛区可设若干考场。
6. 联赛的初赛为书面答题,复赛为上机编程,试卷由主办单位统一印制。
7. 关于NOIP的具体规定,见《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组织指南》。
第五章 NOI冬令营
1. 每年的1月初举办NOI冬令营。冬令营共8天,第一天为到达日,6天为培训和交流,最后一天为返回日。
2. 获得NOI一等奖的20名选手可参加函授培训并作为正式营员参加冬令营,其指导教师1名有资格作为正式营员参加冬令营,承办单位可另外派6名教师或学生作为正式营员。
3. 冬令营培训内容包括授课、讲座、讨论、测试等。参加IOI中国队选拔赛队员的成绩将作为选拔赛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档案(见第六章)。
4. 在保证教学质量和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可适度增加非正式营员。每个代表队可派教练1人作为非正式营员(如已有教练作为正式营员,则不再有该名额);其他非正式营员的资格和数量由主办单位确定。非正式营员参加冬令营属自愿。
5. 参加冬令营的正式营员和非正式营员都必须交纳费用,费用包括注册费、听课费、资料费、食宿费等。交通费自理。非正式营员的收费比正式营员高,收费数额根据每年不同情况在报名前确定。
6. 欠发达省份可为其非正式营员教练1名申请优惠付费,经主办单位批准后可按正式营员标准交费。
7. 冬令营的技术工作由NOI科学委员会负责,报名和联络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后勤和组织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关于冬令营的具体规定,见《冬令营组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