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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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物理学会决定举办中学生物理竞赛的过程
    暨第一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中国物理学会有重视教学和培养青少年学生的传统,20世纪30年代就设有教学委员会。1978年在庐山举行拨乱反正的中国物理学会年会上,就讨论过举办物理竞赛事宜。1979年全国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举行了物理竞赛。1983年中国物理学会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提出在全国举行物理竞赛的倡议,1983年11月13日举行预备会议讨论有关竞赛的指导思想、目的、组织办法等一系列问题。1984年1月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正式任命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正副主任,并通过“举办第一届中学生物理竞赛的计划”(征求意见稿)。随之即开始有关物理竞赛的活动。2月在中国物理学会全国普及工作会议上酝酿和布置有关竞赛的具体事项,4月召开第一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了举办竞赛的计划,对指导思想、命题原则、组织领导以及具体办法均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规定。这保证了我国物理竞赛健康地发展。开始时中学生物理竞赛是由普及工作委员会和教学研究委员会共同主持的活动,后因普及工作委员会其他活动较多而改为由教学研究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竞赛于1984年11月18日开始,1985年2月26日至3月2日在北京举行决赛。中国科协主席、中国物理学会名誉理事长周培源教授和副理事长周光召教授以及副秘书长兼教学研究委员会主任、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沈克琦教授出席颁奖会,并就物理竞赛活动发表了有指导意义的讲话。周培源主席还建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轮流承办。1985年8月10日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暂行办法》,决定每年举行一次,使竞赛的进行进一步规范化。通过时原拟称为章程,在讨论时理事长钱三强教授提出,先叫“暂行办法”,经过实践取得经验并进一步修改后再名为章程。经过七届竞赛的实践,1991年2月通过《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以后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又对章程和内容提要进行过几次修订。


                  

 竞赛概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是由中国科协主管,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高中学生自愿参加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国家教育部的同意和支持。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目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原则、竞赛程序和组织机构,详见“竞赛章程”栏目。竞赛内容详见“重要文件”栏目。
  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预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的形式,凡是在校的对物理有兴趣,学有余力的高中学生,经学校同意后都可以报名参加。在预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由市、县推荐,可以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部分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实验部分由各省竞赛委员会命题。根据预赛和复赛的成绩,由省物理竞赛委员会评赛区奖。根据复赛理论和实验的总成绩,由省竞赛委员会推荐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决赛。决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决赛奖。
  预赛的内容是面向对物理有兴趣且学有余力自愿参加物理竞赛的广大全国高中学生。预赛试题的深浅虽然大部分相当于高考稍难或难题的水平,但有其基本特色,即着重考查考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水平。正是期望首先通过参加预赛激发和促进全国广大高中学生对物理的兴趣和热爱,促进他们独立思考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提高和发展。
  从2001年开始,国家教育部确定了五项学科竞赛与高校招收保送生制度的关系,即复赛中获得赛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等奖的学生,具有高校招生中“保送生”的资格。
从1985年开始,中国物理学会决定,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成绩优秀者中,选出我国准备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的集训队,再经过进一步的考核,最后选出参赛学生。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开始于1984年,每年举行一次,历届竞赛的基本情况见“活动报道”和“获奖名单”栏目。
                   相关部分机构
  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下设全国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省科协会同省级学会下设省级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是中国物理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下设对竞赛进行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的单位是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命题组和竞赛办公室。各省物理学会下设省物理竞赛委员会(受全国竞赛常务委员会指导)。每届承办决赛的省成立决赛组织委员会(受全国竞赛常务委员会指导)。